实现美国梦
绿卡
以就业为本
第一优先
非凡能力(EB-1A)
EB-1 A 移民签证类别的设立目的,是为了允许在商业、艺术、科学或体育领域上具有非凡能力的外国人成为美国永久居民。
第一优先
杰出教授或研究员(EB-1B)
EB-1 B 移民签证类别的设立目的,是让能力出众的外国教授或研究人员,能够长期为美国的研究或教育机构工作。
第一优先
跨国行政人员(EB-1C)
EB-1 C移民签证类别的设立目的,是允许外国跨国公司行政人员永久性地迁往美国,以便他们在其隶属的跨国公司中,能够延续其职业生涯。
第二优先
国家利益豁免(EB-2 NIW)
EB-2 NIW 移民签证类别的设立目的,是让那些拥有高级学位或卓越能力,并从事有利于美国的工作的外国人成为美国永久居民。
第二和第三优先
劳工证办理流程
此等移民签证类别的设立目的,是让美国公司能够雇用外国专业人员在美工作。